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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各区“随迁 / 租赁”子女入学如何办理?
合肥家教平台 发布时间:2022-11-12 阅读() 评论()
什么是随迁子女和租赁子女?入学如何办理?本文章参考近几年入学政策整理汇总,准备2021年升学的家长朋友们注意了,记得提前把材料准备好哦。
庐阳区:
随迁子女入学:继续执行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合教〔2010〕111号),切实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区招办设立报名点,7月15日—7月19日集中受理随迁子女入学现场审核材料。第二次现场审核时间:7月29日—7月30日。
审核材料:(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需在我区持证连续居住满一年。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的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企业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备案的劳动合同。
(4)除以上材料外,上一年级的学生,需出示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到距居住地相对就近的报名点学校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报名点:钢铁新村小学、五一小学、四河小学、红星路小学北环阳光校区、六安路小学荣城花园分校、跃进小学、大杨中心小学。
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规定,具有我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瑶海区:
随迁子女入学: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居住证所在区域,到相应学校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15-19日,补报名7月29-30日。
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满1年);
②在我市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③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 号)规定,保障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须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租住地所在区域,到相应学校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
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15-19日,补报名7月29-30日。
蜀山区:
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两为主”招生入学政策。区教体局和学校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凡居住在我区、符合在我区就读的随迁子女,于7月15日—19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点现场审核材料,补审时间为7月29日、30日。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有效居住证(满1年);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5)小学一年级新生,应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
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规定,凡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人员子女,于7月18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点现场审核材料,7月30日补审。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包河区:
随迁子女入学: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7月15日—19日、29日—30日到指定地点(6月20日公布)现场审核材料。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满1年)、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住房承租人子女,于7月4日、5日(补报名时间为7月10日), 到区招办临时报名地点,现场审核材料,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经开区:
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分别于7月15日-7月19日(7月29—7月30日补报名),
到以下报名点报名: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合肥经开实验学校小学部、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南校区、合肥市朝霞小学、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南艳分校、合肥市明珠小学、合肥市锦绣小学卧云校区、合肥市临湖小学、合肥经开实验高刘小学、合肥一六八新桥学校小学部。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满1年)、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证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
一、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规定,凡是具有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在我区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社区委盖章),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二、非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取得我区居住证满1年,凭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备案的劳动合同,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连续租住同一成套房屋并登记备案(社区委盖章)满3年的,且连续缴纳合肥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法定税费满3年的,在教育资源许可的条件下,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高新区:
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据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居住证等材料,统筹安排入学,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须在指定时间到现场审核材料。
小学报名登记主要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且居住地在高新区辖区范围的;②在合肥市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备案的劳动合同;③户口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④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规定及所制定的实施办法,统筹安排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
凡是具有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在我区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在房产部门备案的或由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的房屋),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非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比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小学报名登记主要材料:①本市无住房证明;②经登记备案且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租房合同;③户口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④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看完以后,是不是发现各区的政策都大同小异,但各区都强调了“居住证”这一材料,那么合肥的居住证是如何办理的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办理居住证呢?
居住办理流程
在合肥办理居住证主要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居住地所属的社区申领居住证:
1、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居住地所属的社区申领居住证:
(1)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2)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3)有固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或者连续就读的证明。
2、社区通过市社管平台进行预受理,居住证申领信息通过网络流转到公安机关的派出所基础信息系统,并在系统的“任务提醒”界面予以提示;
3、社区民警在派出所基础信息系统予以受理,并负责将需发放的居住证送至对应社区签收;
4、社区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并负责完成居住证发放。
2、社区通过市社管平台进行预受理,居住证申领信息通过网络流转到公安机关的派出所基础信息系统,并在系统的“任务提醒”界面予以提示;
3、社区民警在派出所基础信息系统予以受理,并负责将需发放的居住证送至对应社区签收;
4、社区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并负责完成居住证发放。
居住证办理条件
在合肥办理居住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
2、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3、有固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或连续就读。
参照《合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5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户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受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流动人口,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
参照《合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居住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住址、现居住地住址、居住事由、服务处所、联系方式。流动人口在申报居住登记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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